学校秉承“给学生完整人格,为终身发展奠基”的办学理念,在落实“双减”,提升办学质量的同时,重在立德树人,“五育”并举。把培养目标定位在“培养初中合格毕业生及其终身学习基础”上,培养学生学会自主学习,促进全面发展。
学校被确定为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全国骨干校长教师挂职研修基地,黑龙江省“国培”基地校,曾荣获全国特色语文示范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全国先进实验单位、省级示范化初中、省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市第34届劳模单位、市义务教育特色学校、课程改革先进集体、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标兵、先进集体、市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先进集体、区文明单位、区办学质量优胜奖、省艺术展演一等奖等光荣称号,各级各类体育竞赛也屡获佳绩。
为保证学校发展的需要,有效解决我校部分学科教师结构性缺员问题,经道里区教育局批准,根据《道里区教育局2024年招聘不占编制教师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哈尔滨市第一一三中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不占编制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招聘不占编制美术学科教师1人。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优良的职业道德素质。
(三)对曾受过警告以上处分至毕业时还未撤销的和未能正常毕业的不予聘用。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精神疾病、无传染病、无肢体残疾。
(五)年龄要在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冰城骨干及以上名优骨干教师等优秀人才可放宽至40周岁。
(六)具备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七)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或相关专业。
(九)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2025年及以后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在haerbinyys113@163.com邮箱(邮箱密码12345654321)下载打印《道里区招聘不占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并填写(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后,参加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考生需携带:(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贴一寸照片);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个人简历一份。
1.报名时间:
8月20日(上午8:30-11:00 ,下午13:00——16:00)
2.报名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经纬五道街15号 哈尔滨市第一一三中学校314室
3.咨询电话:
张老师、关老师 0451-84284697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1)时间及地点:进入面试人员,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规则:面试采取试讲及答辩方式进行;
(3)面试方法:试讲内容为招聘学校所教学科的现行教材。考生现场备课,备课时间为15分钟,试讲时间15分钟;学校为考生统一提供教材,教具由考生自备。考生自备的教材及教辅材料等不得带入备课室和考场内。
试讲结束后进行现场答辩,内容为教育教学相关理论。
面试后,当场告知考生分数,并要求考生签字确认。考生如出现面试成绩并列,要利用另一套面试试题进行加试,排出顺序。并将面试成绩上报区教育局审核,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由哈尔滨市第一一三中学校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选,在哈尔滨市第一一三中学校及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
五、体检、考核及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面试成绩及道里区教育局审核后,具备体检、考核资格的考生另行电话通知。
(一)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市第一一三中学校组织实施,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市第一一三中学校组织实施。考核秉承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由哈尔滨市第一一三中学校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办理试用期手续
体检、考核合格的委托第三方托管机构托管,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期三年。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工资待遇
(一)区政府给予聘用的不占编制教师每人每月3000元财政支持。学校将3000元按月支付给已聘用不占编制的教师,其中包含工资、“五险”个人应承担的部分。“五险”学校应承担的部分由区财政承担。
(二)聘用的不占编制教师享受带薪寒、暑假待遇。
(三)聘用的不占编制教师享受被聘用学校在编教师相同的学习、培训待遇。
七、不占编制教师的管理
不占编制的教师由学校自行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第三方机构的管理费用由区财政承担。
哈尔滨市第一一三中学校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