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引进全额事业编制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100名。
二、对象和条件
(一)引进对象
国内外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研究生。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政治素质好,有务实敬业精神,具备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学习成绩优良,应届毕业生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招考的体检标准,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6.符合招引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出现违规违纪且正在禁考期内的;
3.双鸭山市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列入此次公开招引范围;
4.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政策待遇
1.住房保障待遇。根据《双鸭山市引进优秀人才公寓式周转用房使用和管理办法》规定,硕士以上学历研究生,可免费入住专家人才公寓。
2.安家补贴待遇。对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签订五年以上合同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安家费;对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签订五年以上合同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安家费。
3.家属安置待遇。配偶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愿意一同来我市就业的,原则上予以对口进行安置。
4.面试补贴待遇。凡是符合我市招引条件,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来双面试的,凭交通费用凭证(纸质凭证和电子票务信息均可),报销往返交通费用,最高不超过500元。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8月24日9:00至8月28日17:00。
报名方式:
1.网上注册:登陆双鸭山市煤海先锋网,点击“2020年双鸭山市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引”,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上传的证件照片为JPG格式、需小于500KB);
2.填写信息:注册完成后,点击报名,按要求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保存;
3.上传资料:扫描上传相关资料电子版。
内容包括:①全身照(JPG格式、需小于2MB);②研究生学历学位认证报告(PDF格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二代身份证扫描件(JPG格式);
④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JPG格式);⑤报考岗位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的考生需上传党员身份证明(入党志愿书复印件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确认无误并保存附件后,提交报名申请,同时扫描二维码添加“双鸭山2020年人才招引”微信号(申请添加时请备注本人姓名)。
(二)发布初审名单及面试公告
报名截止后,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后在双鸭山市煤海先锋网、红帆引航微信公众号发布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
(三)面试及资格复审
此次招引不设笔试环节,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工作与面试同步进行,届时考生需按照面试公告要求出具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察及体检对通过面试人员,统一安排考察;考生本人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就近到当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
考察和体检后,确定各岗位拟招引人员名单,在双鸭山市煤海先锋网、红帆引航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招引人才在我市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招引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限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正式聘用。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请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账号,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一级目录请参照“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2020年修订)”准确填写)。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资格要求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引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本公告由双鸭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0469—4261632(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技术咨询:18346670505(网络技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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