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人事考试网快讯: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牡丹江市委党校计划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教师3名,招聘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关专业2人,政治经济学及相关专业1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
2、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需同时具备毕业证和学位证书。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忠于职守,事业心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能承担教学培训工作的任务。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8月16日至8月26日,每天上午9点至下午16点。
地点:牡丹江市委党校人事干部科208室(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牡丹峰,市内乘24路公交到市委党校下车)。
2.现场报名及确认。
应聘者携带填写的《牡丹江市委党校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现场报名确认。由专家组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工作小组进行资格确认,符合条件的进入考核环节(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环节
1.资历评价
成立资历评价考核组,对应聘人员的有关情况(学历、学位、政治面貌、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经历、科研成果等)进行量化评分。
2.专业能力测试
由专家组对报名合格人员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招聘工作小组全程监督。测试内容2项,满分为100分。专业能力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和课题试讲(用课件)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谈面试时间为15分钟(20分),课题试讲每人30分钟(80分)。试讲前对试讲人员进行入围封闭,发给试讲题目并提供相关材料及工具,由试讲人员独立完成试讲课题,按抽签顺序进行试讲。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资历评价和专业能力测试总成绩在招聘限额内由高到低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四)考核与体检
1.考核。市委党校会同人社局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本着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出示书面考核意见。
2.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规定执行。由人社局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进行。
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决定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为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有关派遣、调动、落编手续。
联系电话: 0453—6445920
附件:
2017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入口详见:黑龙江人事考试网
牡丹江市委党校
2016年8月15日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牡丹江市委党校计划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教师3名,招聘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关专业2人,政治经济学及相关专业1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
2、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需同时具备毕业证和学位证书。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忠于职守,事业心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能承担教学培训工作的任务。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8月16日至8月26日,每天上午9点至下午16点。
地点:牡丹江市委党校人事干部科208室(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牡丹峰,市内乘24路公交到市委党校下车)。
2.现场报名及确认。
应聘者携带填写的《牡丹江市委党校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现场报名确认。由专家组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工作小组进行资格确认,符合条件的进入考核环节(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环节
1.资历评价
成立资历评价考核组,对应聘人员的有关情况(学历、学位、政治面貌、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经历、科研成果等)进行量化评分。
2.专业能力测试
由专家组对报名合格人员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招聘工作小组全程监督。测试内容2项,满分为100分。专业能力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和课题试讲(用课件)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谈面试时间为15分钟(20分),课题试讲每人30分钟(80分)。试讲前对试讲人员进行入围封闭,发给试讲题目并提供相关材料及工具,由试讲人员独立完成试讲课题,按抽签顺序进行试讲。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资历评价和专业能力测试总成绩在招聘限额内由高到低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四)考核与体检
1.考核。市委党校会同人社局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本着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出示书面考核意见。
2.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规定执行。由人社局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进行。
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决定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为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有关派遣、调动、落编手续。
联系电话: 0453—6445920
附件:
2017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入口详见:黑龙江人事考试网
牡丹江市委党校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