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选调公务员。
二、选调数量和对象
根据工作需要,计划选调机关公务员1名。
三、人选的基本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基本要求,已经取得公务员身份,并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文字综合能力强,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并掌握相关技术;
3、学历学位要求: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1991年10月15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5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计划表);
8、工作岗位安排服从组织分配。
9、通河县域内党政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2、工作未满1年的;
3、历次考试中被认定为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4、受处分期间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可在公告网站下载《通河县审计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后,参加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考生需携带报名登记表1份(贴照片,另带2张近期2寸同版下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代身份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等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各1份。单位同意报考推荐证明。同时,现场签定《诚信承诺书》。
(二)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自2017年10月9日起至2017年10月15日止。
报名地点:通河县审计局(财政局办公楼6楼)。
联 系 人:戴树盛 联系电话:13895835666
(三)面试。
按照不超过选调名额的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议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达不到60分者不予选调。
(四)体检与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吩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实地考察,到人选所在地单位进行走访调查和进行考察,同有关人员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按总成绩顺次递补。
(五)公示。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在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调入。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
六、选调纪律
为使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选调工作由通河县监察局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57436052。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反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规定对其处理。
本公告由通河县审计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通河县审计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表
2、通河县审计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点击下载)
(点击下载)
3、承诺书
通河县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局
通 河 县 审 计 局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