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能测试安排
(一)对象:报考黑河市各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法院司法警察职位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
(二)时间和地点:2016年7月20日早8:00到黑河市第五中学体育馆门前集合。
(三)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按照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站公布的《关于报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法院录用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报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
(四)相关要求:
1、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考生亲友不得随同前往测试地点。
2、体能测试过程中出现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不进行递补。
3、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签字笔或钢笔、运动服装及跑鞋。
4、严禁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体能测试场地,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取消测试资格。
二、体检安排
(一) 对象:报考黑河市公务员招考职位,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体能测试不合格人员除外),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
(二)时间:2016年7月21日早5:30。
(三)集合地点:黑河市公安局爱辉分局刑警大队(兴林街234号)。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五)相关要求:
1、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切忌迟到,逾期不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2、体检前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X光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禁携带手表、首饰等金属物品。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4、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签字笔或钢笔。
5、考生亲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不准携带通讯工具。考生要听从工作人员指挥。
6、体检医院按男515元、女535元直接收取体检费。
参加体能测试和体检的考生在看到此公告后,务必2016年7月18日下午16:00前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
报考党群部门的考生与黑河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456-8224302;
报考政府部门的考生与黑河市人社局联系,电话:0456-8260767;
报考法院系统的与黑河市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456—8294089;
报考检察院系统的与黑河市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0456—8276477。
中 共 黑 河 市 委 组 织 部
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