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体能测试的通知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现将2016年牡丹江市(含绥芬河市)各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含法院法警)进行体能测试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试的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经省公务员局公示无异议的需加试体能测试的考生(含法院法警职位)。
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
2016年7月14日上午6:30,在牡丹江市第一中学篮球馆(牡丹江市江南新区玄武湖路1号)集合,考生需提前熟悉体育馆位置。
三、体能测试项目、标准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进行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四、相关要求
1、考生须按照规定时间抵达集合地点,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安排补测。非考生本人不得进入测试场地。
2、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考生凭本人身份证进行签到。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测试场地。
3、考生测试时需自备运动服、运动鞋及饮用水等。
4、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将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
5、考生须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录用资格。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看到此通知后,考生发送短信 “序号+姓名” 至18745332067(此电话不接受咨询)。
咨询电话:0453-6172067
中共牡丹江市委组织部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