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引进对象
统招本科一批次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年龄25周岁及以下。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和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4.具备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工作技能等其他资格条件;
5.无违法违纪现象。
二、引进岗位及人数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0年七台河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急需人才引进目录》(附件1)。
三、引进办法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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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至2020年5月15日止。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将《2020年七台河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引进优秀人才报名表》(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或学校为应届毕业生出具的相关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或当地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利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其他能够证明其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电子扫描版发送至1276966150@qq.com邮箱。
(二)资格审查
由七台河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按照公布的人才引进条件标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市委组织部对审查材料进行复审。未接到面试通知的视为审核未通过。
(三)面谈面试
由市人才办和七台河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组织开展面试工作,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
采用商调档案审查、走访及座谈等方式,全面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品德、学识水平、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等。
(五)审档
查档核实其身份、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经历业绩、奖惩等情况,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査核其在校表现、学习成绩等情况,将档案中的相关资料复印后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备查。
(六)体检
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经公示无疑义者,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政策待遇
凡引进的优秀人才,符合急需引进人才目录,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协议,工作有成效,协议期内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引进人才入选后,核入全额事业编制。
2.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5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3000元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3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2000元津贴;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月1500元津贴。
3.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5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2000元津贴;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3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1500元津贴。
4.引进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批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1000元津贴。
5.本市户籍优先。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七台河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464-8263090,16606468811。
附件:
七台河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