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经编制核准,本次共招聘5人(具体招聘要求详见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实施步聚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至11月29日(不含双休日),8:30—11:30,13:30—17:00,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报名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齐齐哈尔市党政机关办公中心1号楼1408、1418办公室。
3、咨询电话:2791408、2791428、2791418。
(二)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入党志愿书》复印件1份,并加盖存档部门复印档案材料公章或单位公章;
4、学历证明材料:2002年以后取得学历的,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2002年以前取得的学历,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等学籍档案复印件并加盖存档部门复印档案材料公章或单位公章;
5、具有干部身份人员提供《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档案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形成的)复印件1份;
6、档案中干部履历表或工作履历表复印件1份,加盖存档部门复印档案材料公章或单位公章;
7、《2017年齐齐哈尔市网络舆情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纸质及电子版各1份,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需在《报名表》上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8、工作经历证明纸质版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9、本人近期同底版2寸免冠彩色照片(蓝底)3张;
10、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岗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应不低于1:3。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对报考人员资格全程审核,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在资格确认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要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否则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5、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黑财综[2017]86号)精神,请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领取《准考证》时交笔试费90元。请进入面试阶段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示时段交面试费50元。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分值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主要测试网络舆情信息相关知识及网络舆情信息综合分析、处置能力。笔试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笔试成绩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与解决问题和灵活应变能力。
设面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考生采取抽签形式,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由考官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取消招聘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照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与体检
由市委宣传部组织考核和体检。考核主要是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经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出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和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试用期
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由市委宣传部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市主管部门备案。
四、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