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根据齐齐哈尔市物价监督管理局下发的《齐齐哈尔市2017年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方案》的规定,请区各行政事业单位于2017年6月20日前将自查情况报送至区发改工信局;联系人:吴霞,电话:2331449。
附件:《齐齐哈尔市2017年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方案》
龙沙区发改工信局
2017年6月8日
齐齐哈尔市2017年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方案
为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根据《黑龙江省2017年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方案》(黑价行检〔2017〕4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重点
(一)国家和省已经宣布取消、停征和减免以及执行下限收费的涉企收费政策落实情况。此次检查以国家和省已经发布的文件为准,逐部门、逐项目予以核查,确保涉企收费优惠政策落地。
(二)利用电子政务平台向企业收费情况。按照《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电子政务平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黑政办函〔2016〕72号)要求,集中整治电子政务平台违规收费行为,组织对电子政务平台的监督检查,对应纠不纠、应改不改,继续利用电子政务平台违规收费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中介服务收费情况。重点查处利用行政权力或垄断地位制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等乱收费行为。组织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涉企收费检查,坚决取缔“红顶中介”违规收费。依法查处与行政权力挂钩,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接受技术审查、评估论证、资格鉴定、专家咨询等服务并收费;无法定依据指定第三方服务机构并收费等增加企业负担的违规收费行为。
二、检查内容
重点查处违反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以下行为:
(一)不执行优惠、减免政策多收费及不执行下限收费政策的;
(二)国家明令取消及免征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
(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收费的;
(四)分解收费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的;
(五)擅自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的,或通过第三方变相强制收取的;
(六)通过电子政务平台违规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的;
(七)没有法定依据设立行政审批前置服务并收费的;
(八)中介服务机构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的;
(九)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收取会费,强制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评比等收取费用的;
(十)企业反映强烈的其他违规收费行为。
三、检查对象
主要是具有涉企收费行为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中介机构,涉及行政审批前置、市场监管和准入等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收费单位、行业协会、商会等。要有针对性地把主要力量投入到涉企收费较多、清单制收费改革后被清理项目较多、企业反响较为强烈的部门,查深查透,扎实做好专项检查工作。为做到涉企收费检查常态化、制度化,2017年在对涉企收费部门和单位开展检查后的下一个季度,要开展回头查,确保涉企收费检查见实效、管长远。
四、检查时间安排
此次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自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8月末。
五、组织实施
此次检查工作按照国务院、省政府部署、国家发改委和省局要求,由市局统一部署,各县(市)、区按照属地管理,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两随机、一公开”,在有举报必查、有线索必查的基础上,对检查对象进行随机抽查,并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及结果,市局对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以“直查、复查、抽查”的方式进行督查。
六、保障措施
(一)做好工作计划。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在到重点企业、重点产业园区和中小微企业调查走访的基础上,掌握问题线索,力争做到精准检查,明确本地治理规范的重点领域和部门,做好检查工作整体规划。
(二)认真组织检查。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要组织业务骨干,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检查,把各项惠企政策落到实处。专项检查案件全部纳入12358价格监管平台办理。检查期间,市局将对各县(市)、区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将对企业反映强烈的涉企收费问题线索进行重点核查。
(三)严格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对查实的违规收费问题严格依法处理。要坚持查处与规范并重的理念,强化问题整改落实,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良好的价格秩序。
(四)加强协调配合。各县(市)、区在发现乱收费问题线索时,要加强沟通协调,依据《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章的规定执行,凡是涉企收费问题线索必须一查到底。
(五)加大宣传和线索收集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涉企收费政策,曝光乱收费典型案例。要充分利用12358价格举报平台,征集涉企乱收费的问题线索,发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的强大力量,形成严查严管的合力。
(六)及时总结上报。对检查中发现的,特别是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全面分析,认真总结,研究治理思路和对策。注重研究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
此次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末。请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分别于6月25日前、8月15日前将本级相关检查工作情况(检查进展、工作总结、典型案例等)通过局OA办公系统(或441529328@qq.com报市局行检科。
联系人:孙成江 电 话: 2795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