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司法改革,满足审判工作的需要,尖山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合同制(编制外)书记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和方式
招录合同制书记员8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3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2:1,否则视情况缩减招聘计划。招录采取公开考试、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二、岗位职责
承担庭审记录、卷宗装订、裁判文书上网、卷宗扫描、送达等审判辅助及其他文字综合工作。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依法享有政治权利;
2、具有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限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户籍。
4、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
5、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双耳无重听,无口吃;无纹身;无其他残疾。
6、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①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③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招录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本人报名、资格审查、微机打字、笔试、面试、政审、公示等程序和步骤进行。
(一)报名
1、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要求A4纸,各2份),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4张到尖山区法院填写《尖山区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编制外)书记员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17年1月9日--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3、报名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民生大街3号 尖山区人民法院政工科
4、联系人:孙微、张甜甜 联系电话: 6136070
(二)考核内容
考试分笔试、面试、微机打字测试共三项;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10%,微机打字测试成绩占80%。
1、笔试:笔试内容为考生根据题目撰写600字以上的文章,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写作能力;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由评委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
3、微机打字:包括听打、看打,要求每分钟正确录入80字以上;
五、工资待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经考试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编制外),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3个月),每月工资为扣除三险后不低于12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