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民主公开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名额
招聘审判辅助人员10名,其中辅助司法警察3名(男性)、书记员4名、网络管理1名,保安(男、女各1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计算机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
3、年龄在20周岁至30周岁之间,保安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截止到报名之日止)。
4、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2米以上。
6、特殊岗位需要,有相关工作经历、文体方面特长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7、具有鹤岗市区户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12月29日至12月31日,在鹤岗电视台、鹤岗日报、鹤岗市向阳区法院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拟报名人员,请提前在鹤岗市向阳区法院网(http://hgxy.hljcourt.gov.cn/)下载报名表,内容须电子版填写(一式两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在报名表右上角粘贴近期蓝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1张。报名时直接提交,不提供现场填表条件。
2、报名时间:2017年1月4日至1月5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3、报名地点: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一楼。
4、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5、报名须提交材料及装订顺序:
(1)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同一页面上)。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材料原件(需加盖公章)。
(6)近期蓝底2寸免冠照片5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及身份证号,并装袋上交,袋上也要写上姓名。
(7)考务费100元。
6、领取《准考证》: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7、注意事项:
(1)报名咨询电话:0468—3217016、3217017。
(2)报考人员须留下有效的联系电话,在发出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报考者不按时领取通知或到场的,或因个人原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或聘用资格。
8、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考试时间为准。
(三)考试
1、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基础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满分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主要测试应聘者思维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3、微机录入测试。书记员加试微机录入,要求每分钟录入60字以上。
4、本次招聘按总成绩排名,从最高分依次录取。
(四)体检与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要求实施。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
体检工作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参照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执行。
当体检、考核出现不合格,或体检和考核合格者弃权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微机打字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名。
四、招聘人员的待遇
1、聘用审判辅助人员不转人事档案,聘用期1年,试用期2个月。聘用期间工资标准每人月工资为1300元人民币(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单位另行交纳)。具体待遇以聘用合同签订为准。
2、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及上级法院对录用聘用审判辅助人员有新的政策、规定和要求,则按照新的政策、规定和要求执行;如国家相关部门及上级法院不允许录用聘用审判辅助人员,则按照要求即时解除合同。
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