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本市或区县在编在岗,符合我校专业工作需要,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发展潜力大,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为人师表,事业心强。
(二)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三)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12月1日后出生)。
(四)具有相关教学经验。
(五)身心健康,仪表端正,无外观缺陷,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六)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二、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3日至12月31日
2.报名地点:市委党校404室
3.联系电话:8687699
联系人:丛老师
4.注意事项:(1)需在市政府网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中共七台河市委党校公开选调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2)学历、专业要与应聘岗位基本一致。(3)报名时需提交简历一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毕业证和学位证、职称证)。(5)单位提供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所填报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之比不足3:1的,取消该岗位。
对于不符合选调条件、虚报瞒报报名材料的,将取消参与选调资格和录用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通知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专业测试。
对选调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选调单位。
(三)专业测试
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
试讲:采取专题授课方式进行(时间30分钟)。主要考察参与选调人员的从教素质,包括教学技能、教风教态和理论联系实际能力,满分为100分。
答辩:采取专业学术答辩方式进行(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参与选调人员的专业理论、科研水平和思辨能力,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计算:试讲分占70%,答辩分占3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相同的按试讲分数高低排名。
(四)公示成绩
专业测试结束后,将在市委党校公示测试成绩及名次。
(五)考核、体检
根据公开选调人员专业测试成绩和排名等情况,按1:1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考核主要是对拟选调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将对其本人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有关要求确定。对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次递补人选。经过考核、体检合格后最终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公示选调人选
在市委党校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遇拟选调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的,可根据需要依次等额递补人选。
中共七台河市委党校
二0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