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人(其中哈尔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人、哈尔滨市磨盘山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办公室2人、哈尔滨市环境宣教信息中心3人、哈尔滨市重点污染源环境监控管理中心2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2016年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一)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hrblss.gov.cn
(二)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网站:
http:∥www.hrbhbj.gov.cn
四、招聘对象
(一)社会人员;
(二)应届毕业生;
(三)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具有相应学历、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
(四)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年龄35(含)周岁以下(以报名日期为准)。
5.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2017年及以后毕业生。
六、报名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确认同步进行的方式,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及现场资格确认。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8:30—16:00。
2.报名地点:哈尔滨市环境监察支队(道里区通达街499号) 四楼大会议室。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报名程序和方法。请报名人员详细阅读本公告及《招聘计划表》。在公告网站下载《2016年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好本人信息并打印3份。携带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同时携带2吋同版彩色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片5张,到现场报名和进行资格确认。
2.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4.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同时,现场填写《诚信承诺书》。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5.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确认。以下情况的按专业名称一致对待,可以通过资格确认:
一是考生填写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审核通过;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 “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审核通过。
6.政策加分。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关于加分的相关政策,到农村基层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报考的,本次招聘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考核优秀的再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计算时限以报名日期为准)
7.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与报名合格人数不得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1:3的比例,将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8.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
9.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包括准考证的发放、笔试、面试时间、公布考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网站进行公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陆网站查看信息。
本次招聘的政策咨询电话:0451—86772271
七、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由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为一张考卷,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共计200分。其中:综合知识满分为50分,主要测试考生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养和综合能力;专业知识满分为150分,主要测试考生所报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笔试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后,请登录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网站查询。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为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在对笔试成绩综合分析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设定笔试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也可进入面试。既达不到比例又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面试。如前三名的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共同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待公示期满后,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
2.面试规则。面试采取情景模拟的方式,测评其专业实际运用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三)公布总成绩
考试结束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为考试总成绩,在哈尔滨市环保局网站公布。
八、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体检及复检由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提出递补意见,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制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招聘纪律和组织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实施。
特别提示: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