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原则与办法
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试讲的办法,在选调计划范围内,通过试讲、体检、考核、聘用审批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选调岗位计划
本次拟选调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政治经济学专业﹑法学专业专职教师共3名。
选调岗位详情见附表:《密山市委党校选调专职教师计划表》。
三、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4、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密山市籍户口(含大学入学前是密山市籍户口,不含农垦系统)。
5、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财政全额补助)在编在册人员。
6、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及其它条件(详见附表:《密山市委党校选调专职教师计划表》)。
7、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服从选调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3)在近三年各类招聘考试过程中被招录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报名
1、所有岗位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11月1日—20日
3、报名地点:市委党校办公室(四楼)
4、报名人员应提交《密山市委党校选调专职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份;本人签字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一份;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提供下列证件、材料:①本人户口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本要求将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④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报名人员需仔细阅读并按要求准确填写《密山市委党校选调专职教师报名登记表》,因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6、相关说明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五年内不得报考密山市所属的事业单位。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低于该比例的原则上相应减少选调名额或取消选调岗位;最终的选调计划与报考人数比例根据报名实际情况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7、资格审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报请领导小组确认后,允许参加统一组织的试讲。
五、考试
1、考试方式
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试讲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选调的下一环节。
2、试讲内容
由市委党校选调专职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所报考的岗位设定讲课内容,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试讲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试讲时间、地点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4、考试成绩
考生试讲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
六、体检和组织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选调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文件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体检和组织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应聘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不予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密山市委党校办公楼一楼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应聘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不予递补。
3、拟聘用人员实行占编聘用制管理,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任合同,聘期5年。试用期为12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5年内不得调转。
4、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
5、最后录取人员的岗位安排由密山市委党校统一调整。
2017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资格详见:黑龙江人事考试网
八、组织领导
公告中未尽事宜和变动事项由密山市委党校选调专职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467-5223137、15561796711
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密山市委党校
201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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