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人事考试网快讯:为切实加强基层残联组织建设,不断吸纳优秀残疾人充实基层残联工作队伍,更好地为广大残疾人提供服务,根据市残联等部门《关于印发<牡丹江市残疾人专职委员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残疾人专职委员。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残疾人专职委员7名,分别为林口镇、古城镇、三道通镇、青山镇、奎山乡残联各1名;县特殊教育学校2名。
二、选聘范围
(一)户籍在林口县内,持有城镇户口和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年龄为女性45周岁、男性为55周岁以下,未享受退休待遇,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
(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三)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残疾人工作。
(四)具备相应的文化水平,能操作电脑,身体状况适应工作需要。
(五)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三、选聘原则
(一)竞争择优原则。
(二)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三)就地就近优先录用原则。
(四)动态管理原则。
(五)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原则。
四、招聘流程
“助残就业爱心工程”残疾人就业工作实行公开考试,根据笔试、资格审查等综合情况,择优录用。
1、报名时间和要求:报名时间是2016年7月6日至7月13日。有意愿参加竞聘的残疾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第二代残疾人证到户籍所在地区残联报名。
2、资格审查:各乡镇、社区根据选聘条件及报名人现实表现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林口县特殊教育学校
4、录用:根据笔试成绩依次择优录用。
五、工作职责
(一)密切联系辖区残疾人,走访残疾人家庭,反映残疾人呼声,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二)建立辖区残疾人基础档案和业务工作档案。
(三)开展残疾人康复、就业、社会保障、特殊教育、信访、法律维权、无障碍监督工作。
(四)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倡导自强自立精神,团结教育带领残疾人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
(五)接受残联领导,协助各级残联、社区残协开展残疾人工作。
(六)宣传残疾人事业。组织开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动员辖区单位、居民开展扶残助残活动。
(七)完成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