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公务员局的有关要求,现将伊春市2016年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
以网上公示后最终确定的考生名单为准(黑龙江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中报考职位与考区对应表伊春考区职位考生)。
二、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7月2日至3日上午8:30全省统一时间开考
地点:伊春市第一中学(伊春市伊春区新区政通大街)
三、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
时间:6月27日至6月29日
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
地点:伊春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办公大厅
(伊春市伊春区迎宾路5号)
四、有关要求
(一)面试准考证原则上要求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如需他人代领,代领人需携带考生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代领人本人身份证。逾期不领,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二)考生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
(三)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考场,迟到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必须服从面试考务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面试考场纪律,违纪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五)考生需自行准备当日午餐食品及饮用水。
联系电话:0458-3879828、0458-3878598
伊春市招考办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