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统一安排,现就报考伊春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确认人员范围
1.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的名次,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为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2.符合本次公务员招考公共科目最低合格分数线标准的考生(以折合前分数为标准)。
二、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
1.党群机关(市直机关、县区和乡镇艰苦边远地区)和检察系统、法院系统的确认时间为
2.行政机关(市直机关、县区和乡镇艰苦边远地区)的确认时间为
3.公安系统的确认时间为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
工作地点:伊春市人民警察学校六楼会议室
三、所需携带材料(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材料:
⑴与网上报名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
⑵在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果学历在学信网上查询不到,需要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党校学历如果在学信网查不到,又无法进行学历认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且该证明必须有省级党校签章;
⑶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额外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发放部门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对于大专及以上国民教育的毕业生,该证明由学校开具,同时需有省教育厅的签章;对于大专及以上党校学历的毕业生,该证明必须有省一级党校的签章,中央党校的学历可以在省级党校签章证明;
⑷国外学历要出具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⑸中专、高中、技校学历的考生需携带毕业证书、学籍档案原件及复印件。
4.201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需提供院校学历证明(必须写清楚学历、所学专业、拟授学位及取得毕业证时间),2014、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派遣证。
5.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证书。
6.报考职位招考对象要求是“符合条件的项目生”或“(大学生)退役士兵”的考生,先由省相关部门进行项目生或(大学生)退役士兵资格认定,具备资格的由省相关部门出具认定证明手续,考生持认定证明手续、项目生证书(或退伍兵证)及其他所需材料,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7.限户籍所在地的需提供本人户口簿。
8.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意见。
9.政治面貌要求“中共党员”的考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需提供党员证明及入党志愿书复印件,中共预备党员需明确能否按期转正。
10.一寸照片一张(应与考生报名时网上照片一致)。
11.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必须按指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未在指定时间内参加资格确认者,视为本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考生本人须在资格确认表上签字。
咨询电话:0458—3879828(党群机关)
0458—3878598(行政机关)
0458—3956441(公安系统)
0458—8860809(检察系统)
0458—3767623(法院系统)
附件:2016年度伊春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确认表
中共伊春市委组织部
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伊春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确认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