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招考项目生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现将项目生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进入面试考生的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资格审查考生范围
根据2016年度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和笔试成绩,对项目生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进入面试考生进行项目生和大学生退役士兵身份资格审查确认。考生必须本人亲自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进入面试资格。
考生在通过项目生和大学生退役士兵资格审查后,需携带证明材料,到所在市(地)组织、人社部门进行其它资格条件的认定。
二、资格审查的时间与地点
时间:
2016年6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地点:
1.“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审核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327号,省直机关果戈里大街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2.“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生审核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右侧政务公开大厅二楼。
3.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审核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阿什河街9号,团省委二楼209房间。
4.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审核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75号,省教育厅师范师资处505室。
5. “大学生退役士兵”审核地点:大学生退役士兵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三、参加资格审查考生应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具的服务期满考核结果等次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黑龙江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合同书》(第一个服务期满后续聘的考生,需同时携带首个聘期合同和续聘合同)。
(二)“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生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
(三)“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黑龙江省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志愿者鉴定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特岗教师服务所在县(市)教育部门出具的特岗教师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五)“大学生退役士兵”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审查部门联系电话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0451-53636640;18545113730。
“三支一扶计划”
0451-87130130;15046060506。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0451-53620211;13603625678。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0451-53644414。
“大学生退役士兵”
0451-83800176。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公务员局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