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人事考试网快讯:为维护国家森林安全工作力度,县委、县政府决定在现有公益性岗位人员中,公开招聘一定数量的森林公安辅助人员,补充到急缺岗位工作,从而推进我县各项事业稳步发展。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及计划
本次招聘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现有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中,共招聘3名男性森林公安局辅助人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具有肇州户籍,正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并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男性工作人员(已参加过公安局警务辅助考试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不许参加此次招聘考试)。
2.思想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注:有违反治安条例以上行为,并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得报考)。
3.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精神状态和胜任工作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个科目。
四、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招聘采取闭卷考试(笔试)的方式择优录取。聘用办法将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1.开考条件。招聘职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可直接进入体检和政审环节。
2.分值设定。笔试试卷成绩分值为每科100分,按两科成绩之和确定为最终总成绩。
3.聘用办法。按报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将一并聘用。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统一调剂使用。
五、招聘程序及步骤
1.制定招聘方案(5月11日- 5月15日)。根据岗位需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有针对性的制定招聘方案,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2.发布招考公告(5月16日-5月20日)。此次招聘将通过肇州县人民政府网站和肇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考试的计划、对象、条件、办法和工作程序。
3.报名(5月23日-24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持毕业证、身份证、一寸免冠照片4张、户口簿原件及报考费120元,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3室报名,所有证件必须齐备,方可填写《报名登记表》。
4.资格审查(5月25日)。所有报考人员的档案、户口簿及身份证必须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准考证。
5.准考证领取(5月26日)。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期间内及时领取准考证,逾期未能领取准考证者按自动弃权处理,领取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3室。
6.笔试(5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与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7.体检和政审(5月30日)。按照拟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办法》的有关要求确定。因体检不合格或有不良反映及被举报的,由县招聘小组组织调查,经查证举报属实者,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并确定录用结果。
8.公示。在资格初审、笔试成绩公布、体检等各个环节,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将报考人员的成绩通过肇州县人民政府网站(www.zhaozhou.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调查,经核实有违规违纪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和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并由肇州县就业局负责备案登记。拟聘用人员经用人单位组织岗前培训后方可上岗,此批次聘用人员待遇参照《肇州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凡上述用人单位再次招聘人员,将以此次成绩为准,并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招聘小组不再组织招聘考试。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县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次招考工作。
组 长:黄远志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立军 县监察局局长
杨兆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由国立 县林业总站站长
成 员:牛 毅 新闻传媒集团总经理
冯建革 县就业局局长
王立国 县森林公安局局长
孙立才 县财政局副局长
史嘉威 县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卢柏峰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命题、考务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等项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由县人社局局长杨兆全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组成。各单位相关职责见考务手册。
八、有关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抽调有经验的骨干力量具体负责此次招聘工作。
2.精心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环节复杂,政策性强。因此,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规范运作,确保整个招聘工作有序运行。
3.强化社会监督。各部门一定要严格掌握政策,该公开的必须向社会公开或公示,阳光操作。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者,一经查实,要追究当事人和主要领导责任,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九、政策咨询
招聘工作中的有关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及举报电话:0459-8523024、14745994016
肇州县招聘领导小组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