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拟聘任人员如有情况和问题,可以在公示期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齐齐哈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452-2332603 13019030345
地 址:齐齐哈尔卜奎南大街565号
齐齐哈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4月27日
受理单位:齐齐哈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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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