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为18-35周岁(1989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明显生理缺陷。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在报名之日前已取得相关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能够熟练运用WPS等常用电脑办公软件。
3.在同等条件下,党员优先考虑,有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审判工作经验优先考虑,精通计算机软硬件维修与日常维护优先考虑。
(三)不接受报名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和社会化管理职工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5日—2024年8月23日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
1.《应聘报名表》,须填写到承诺人签名一栏,要求PDF格式扫描件,内容清晰;
2.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材料,要求PDF格式扫描件,内容清晰;
3.其他能体现学习和工作期间成绩、任职年限、工作经验的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请将上述材料按1-3的顺序重命名为“应聘者姓名+序号+材料名称”,并将所有文件压缩制成以“应聘平房区纪委监委雇员+应聘者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压缩包,发送到电子邮件2572921772@qq.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平房区纪委监委雇员+应聘者姓名”。未按要求报送资料的,则无法进入下一轮。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28日。根据报名材料和资格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才能参加面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所交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3.面试内容:对应考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技术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工作经验、工作态度、职业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四)决定聘任
对于拟聘用人选,经电话通知后,按规定程序依法办理聘任手续。
三、工资待遇
实行合同制管理,薪酬按机关事业单位雇员和临时用工人员相关工资标准执行,购买五险一金。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不指定任何辅导教材,不收取任何费用。
其他未尽事宜,由哈尔滨市平房区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人:马骁,联系电话:86501486。
中共哈尔滨市平房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