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募原则及岗位人数
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原则,2024-2025学年,我区计划招募“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5名,具体岗位详见《2023-2024学年“银龄讲学计划”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实施范围
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学校
三、资格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
1.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
2.具有岗位所需的身体健康素质、专业精神和工作作风,年龄一般在65(含)周岁以下;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讲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优先选聘高级职称教师;
4.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四、岗位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讲学教师由受援学校安排具体工作任务。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鼓励讲学教师与青少年学生开展共同读书等系列共育活动。
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受援学校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五、招募程序
1.报名流程。符合条件的退休教师根据招募岗位信息,按照自愿的原则,选择拟申报的岗位并准备以下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1)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考岗位所需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退休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4)《“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申报表》1份(附件2,可下载后填写);
(5)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报名时间: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20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红岗区教育局二楼人事办
2.资格审核。根据讲学教师申报条件,教育局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核。
3.择优选拔。教育局根据报名情况和资格审核情况,以业绩材料为准,择优确定拟招募讲学教师名单。
4.公示公布。教育局将拟招募讲学教师名单面向社会公示。
5.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后,教育局与招募的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讲学时间、讲学学校、讲学方式和内容、办公条件、生活补助,以及争议处理办法等。正式签约前,退休教师须提供近6个月体检合格报告。
6.上岗任教。教育局和受援学校按照服务协议安排讲学教师上岗任教,做好管理服务和考核工作。
六、补助发放
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讲学教师工作经费年人均2万元。
联系人:周老师
咨询电话:0459-4197921
附件:
红岗区教育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