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委讲师团为中共七台河市委宣传部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服务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履行学习秘书职责;深入基层开展理论宣讲辅导;编发学习辅导材料等相关工作。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为不断提升我市宣讲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水平,解决我市理论宣讲人才短缺现状,依照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市委讲师团部分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坚持人岗相适、以事择人。
二、选调范围
选调工作人员将面向全省事业单位,着重倾向于面向全省各级党校、大中专院校及中学登记备案的全额事业编制一般干部中选调。
三、选调计划
拟选调工作人员5名。
四、选调条件和要求
报名人员除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含35周岁,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理论宣讲素养,有志于从事理论宣讲事业的。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报名人员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工作岗位安排服从组织分配;
6、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事业单位试用期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组织机构
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市委宣传部相关领导同志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组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市委宣传部有关同志组成,负责实施和推进选调工作。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
六、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11月5日通过省级和市级主流权威媒体等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30日。
2、报名人员需填报《中共七台河市委宣传部市委讲师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将《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近期一寸免冠蓝底照片电子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拍照后,作为《报名表》(电子版)的附件,一并发送至邮箱qthllk418@163.com。
3、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报名需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网络、信函等方式报名,也不接受委托等其它方式报名。
4、报名地点:市党政办公中心市委宣传部1206室。
(三)资格确认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1、报名人员按照公告通知的报名截止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A4纸张)进行现场资格确认:①报名表(粘贴照片或电子版照片粘贴到报名表上打印)一式三份;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或学历认证件)一份;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④提供事业单位聘用通知单复印件一份。
2、未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3、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由市委宣传部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集体研究做出相应决定。
4、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电话通知参加考试。
5、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领导小组有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面试采用说课和试讲方式。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命题,经专家评委现场打分和现场公布最终得分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面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方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若有弃权和考察不合格现象出现,将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情况并参考考察对象年度考核,提出评价意见,报领导小组审定。考察结束后,按照录用公务员标准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或提供本人近半年来的有效体检报告。
(六)公示、试用
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在七台河发布、文明七台河等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分配到市委讲师团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试用。
(七)试用期满与办理调转手续
根据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的同时,重点看对所在岗位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在试用期满经领导小组会议确认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经试用不能胜任工作的,安排回原单位工作。
七、纪律要求
参加选调人员在整个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一经查实,予以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八、其他事项
报名时请按要求认真填写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不通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
九、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64-8661506 (市委宣传部)
监督电话:0464-8239266 (派驻纪检监察组)
中共七台河市委宣传部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