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职位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面向黑龙江省政法和党政机关选调工作人员共19人,其中大庆中院选调15人,分别是审判工作人员4人、刑事法官助理6人、司法警察2人、计算机管理1人、文秘1人、法医1人;高新区法院选调4人,分别是审判工作人员3人、会计1人。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基本要求,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具有公务员身份,现行政职级为科员;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
6.司法警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审判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职位人选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职位条件
1.审判工作人员:全省法院系统员额法官。
2.刑事法官助理:男性;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证;2年以上政法工作经历;业务能力较强,工作业绩突出。
3.司法警察:男性;身高1.75cm以上,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体重不高于标准体重的25%或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加试体能测试;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公安技术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2年以上政法工作经历。
4.计算机管理: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计算机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2年以上相关业务工作经历。
5.文秘: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国语言文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及调研能力。
6.法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及资质证书;2年以上相关业务工作经历。
7.会计: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会计审计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会计从业经历。
以上专业要求均参考《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二级目录”,工作经历的计算均截止到2017年9月1日。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的,选调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1.报名。每人限报一类职位。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5日至10月14日,以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日期为准。报名人员需登陆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网址:http://dqzy.hljcourt.gov.cn)或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dq12333.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完整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统一将报名登记表盖章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公务员登记表、员额法官任职文件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的扫描件及1寸免冠近照电子版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到邮箱dqzygkxd@163.com。
2.资格审查。在笔试前,考生根据电话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报名登记表盖章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公务员登记表、员额法官任职文件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审核通过的考生现场发放准考证。
3.笔试。笔试总分值100分,闭卷考试。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调整开考比例或缩减计划。(1)审判工作人员、法官助理笔试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法学理论、审判实务。(2)文秘笔试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司法业务基本常识、指定材料的信息综合和文件起草能力。(3)司法警察、计算机管理、法医、会计笔试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
4.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未达到该比例,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面试总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
5.确定考察对象。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并排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6.组织考察。选调单位将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特别是对审判业绩、从业资历、工作能力、工作经验方面进行深入考察。
7.确定人选。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如选调职位无合适人选,可以出现空缺。
8.体检和体能测试。以《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为依据,对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司法警察采用特殊标准体检。司法警察体能测试依据《2017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特殊职位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因体检和体能测试不合格导致选调岗位人选出现空缺时,可依次进行递补。
9.公示及试用期。对拟选调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试用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人员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选调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不通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2.调入人员的原行政职务、行政职级不予保留。
3.不负责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迁、就业、住房等问题。
咨询电话:(0459)6829202
监督电话:(0459)6829186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