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63号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之规定,坐落于宾县常安镇长岭村常春小学路口至薛家屯通屯路用材林已由常安镇长岭村(法人代表:陈忠龙)申请不动产登记,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示。
申请人常安镇长岭村(法人代表:陈忠龙)所申请的不动产符合首次登记条件,不动产涉及:林地(用材林)面积分别为:1948.17m²、4051.77 m²、5903.13 m²、1685.21 m²、2506.45 m²、2165.82 m²,树种为杨树,用途为他用地。
本集体经济组织、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不动产登记事项及其他事项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举报或提出异议,否则不动产登记部门将依法登记确权。公示时间为2017年6月7 日至 2017年 6月27日。
举报电话:57912376。
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