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上能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学历、专业等情况符合所报岗位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5、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医疗岗位(含影像)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证书可放宽至中专学历),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免试,如报名人数大于所需岗位人数时需进行考试考核择优录用;
7、护理岗位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执业护士证书;
8、助产专业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9、药剂岗位要求药剂专业全日制统招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10、检验岗位要求检验专业全日制统招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11、口腔岗位要求口腔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1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学籍中有考试作弊记录的人员。③试用期未满人员。④县域内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编制内人员。⑤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时间
2017年5月24日至5月31日
2、报名和资格审查
①报名时间:2017年6月1日至6月2日
②报名地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
③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考试考核。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执业医师证及执业护士证,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
3、考试
①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将根据岗位、专业以及岗位特点,以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职业素质和工作技能为主要内容。
③笔试后,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④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0%+面试成绩×70%。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岗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排出考生名次。获得拟聘资格人员因各种原因退出应聘,将按总成绩顺延递补确定拟聘用人选。
⑤报考原单位自聘人员加5分;每工作满一年加一分,两项加分不超过10分,加在笔试成绩折算后。
4、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引进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在二级甲等医院以上的综合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人员,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5、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疑义者,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签字,签名生效,聘用期限为5年。聘用合同一式4份,享受同工同酬待遇(从第三年起仍未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者,工资按70%发放)。
五、其他有关事宜
1、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本次招聘岗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禁止报考其他单位,不予解除合同。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详细阅读《考生确认及承诺》,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与资格。
4、咨询电话:县人民医院 0454-3828195 13836677569
县中医院 0454-3822883 15845416130
县妇幼保健院 0454-3834405 15945416206
5、本次公开招聘由各医院招聘委员会负责,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社局、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附件:
桦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