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鉴定等举证程序,《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落实,还需具有可操作性的细则跟进。而一般性的调解、劝阻未必奏效。
此外,“广场舞”噪音扰民纠纷折射出当前中国城市公共设施不足的问题。
[危害]
噪声是一种恶性刺激物,长期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可使大脑皮层的兴奋和抑制失调,条件反射异常,出现头晕、头痛、耳鸣、多梦、失眠、心慌、记忆力减退、注意力不集中等症状,严重者可产生精神错乱。这种症状,药物治疗疗效很差,但当脱离噪声环境时,症状就会明显好转。一度以来,无论是高考期间禁噪,还要重要节会议期间的整治,都曾现出明显的短期化倾向,没能实现长态化的治理。其间除了部门在执行上标准掌握不严外,还跟标准本身不完善,给执法带来了难度,形成了事实上的纵容。鸿途教育版权 [意义]
对广场舞的噪声行为进行立法,一是体现了对禁噪工作的重视,体现了兼顾整体与局面,少数人与大多数人的民本思维。立法之后,相应的行为就会得到规范,既可以满足少数人锻炼的需要,也可以顾及大部人“要安静”的要求;二是为履行相关责任打下了基础。立法是依法行政的基础,也是监管部门最有效的利器。同时,立法既可以监管被监管者,也可以促进管理者的行为,具有双方面的约束功能。鸿途教育版权
[措施]
由此看来,制止广场舞扰民,需要的不是因噎废食的禁止,而应当是因势利导的规范。一是通过对广场舞订立公约,对其活动作出时间选择、地点划定和音量控制等方面的行为规范,引导其提升公德意识和自控素质;
二是对于不服管理、不听劝阻、恣意扰民者,则必须严格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