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公开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突出、善做群众工作的人员遴选上来。
二、公开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公开遴选工作由富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公开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对象
县直部门及乡镇的一类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正式干部(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 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财会岗位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 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5. 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备遴选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7.报考人员需具备一类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身份。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近2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定等次的;
2.受处分期间或处分未解除的;
3.正在接受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未满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参加遴选的其他情形的。
四、公开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决定与任职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遴选相关信息将由富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富裕县人民政府网及富裕县电视台进行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5月3日至5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富裕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41号窗口。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用A4纸复印);
②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附件3);
③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④《遴选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
2.资格审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遴选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核结束后,遴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富裕县人民政府网及富裕县电视台进行公告。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遴选资格。
(三)考试
本次遴选考试由县住建局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及人社部门全程监督。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遴选岗位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达到1:3以上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3比例及以下的,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分数低于面试时所在考场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遴选岗位。
1.《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7年5月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地点:富裕县政务服务大厅41号窗口。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
笔试考试时间: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考试内容:《富裕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以及相关内容。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3.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公开遴选岗位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某岗位计划公开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使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参加笔试的考生可参加面试。如遇同一岗位入围面试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同时入围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应急应变、组织协调、人际关系等内容,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试题由公开遴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考官由7人组成,面试现场由纪检监察人员负责全程监督,全程录像。考生采取两次抽签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由评委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计算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未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组织考察
按照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工作由县住建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公开遴选机关要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人员档案,核实干部身份。
(五)决定与任职
根据报考者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公开遴选机关集体讨论拟任职人员,并在富裕县人民政府网和富裕县电视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满三年后,方可参加其他遴选或调动工作。
如遇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遴选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富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严重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五、纪律要求
本次遴选工作严格纪律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各项纪律的遴选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六、本次遴选未尽事宜由富裕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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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岗位一览表.doc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同 意 报 考 证 明.docx
富裕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