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7]1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面向社会认定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函[2017]89号)要求,为保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就我县2017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时间安排及重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凡户籍属友谊行政区域内或在友谊行政行政区域内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人员。
二、网上申请时间:2017年4月20日--4月28日(每天7:00—24: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根据提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
网上申请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表格,按表中说明到有关部门盖章,按要求提交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审核。
三、现场确认工作安排:
(1)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5月3日——5月5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5:00)
申报人员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A4纸双面打印)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A4纸,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A4纸复印)
5.由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A4纸)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A4纸复印)
7.由县(市、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表(1份)(A4纸);(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表与申请其他种类教师资格体检表不同)
8.近期免冠蓝色背景照片4张。
凡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或不实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2)认定职责:友谊县教育局承担友谊行政区域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工作。
(3)现场确认地点及电话:
友谊县教育局二楼人事股
0469-5821995
其他未尽事项请申请人参看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网站相关内容。
依据省、市文件如有其他需公示事项将通过友谊县政府网站发布公示。
友谊县教育局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