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认定对象
具有岭东区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岭东区(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人员;2016年以前(含2016年)已经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和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未按照相关规定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2017年市师范学校应届毕业生。
二、时间安排
1.体检时间:2017年4月10日---2017年4月14日
市区申请体检地点:双鸭山市传染医院(市内10路车终点站)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表到双鸭山教育网下载。
2.网上申请时间:2017年4月20日---2017年4月28日
2017年市师范学校毕业生网上申请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2017年4月28日
3.现场确认时间为:2017年4月21日---2017年5月5日之内
4.认定时间:全省统一时间2017年5月15日-2017年6月15日
三、认定权限、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1.认定权限、时间
市教育局负责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尖山区、岭东区、宝山区、四方台区、集贤县、友谊县、宝清县、饶河县区域内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时间:4月21日-5月5日
岭东区教育体育局负责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岭东区域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时间:4月21日-5月5日
2.现场确认地点及联系方式
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师资科(安全大厦14楼)
联系电话:0469-6165530
岭东区:岭东区教育体育局二楼办公室(青少年活动中心)
联系电话:13314692727
四、现场确认需携带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考生网上申请,自动生成);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由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7、由县(市、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表(1份)。
8、申请人需携带两寸蓝底免冠照片一张。
注:申请人查阅相关文件登录双鸭山教育
附件一: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附件三: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